2022年8月18日下午五点,我院执行干警接到大兴公安分局求贤公安检查站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已被临控,请速来将其带回法院。接到信息后,执行干警立刻向领导汇报并准备相关拘传手续,冒雨赶往临控地点,晚7点成功将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我院。
李某是我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标的40万。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点均未发现其行踪,遂向公安机关发送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将李某拘传至我院后,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李某详细的报告了工作收入和财产情况,许卫华副院长亲自接待对其释法明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了临控的威慑,主动与家人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被执行人李某表态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申请人,申请人虽同意执行和解,但具体金额存在较大的争议,场面陷入僵持。许卫华副院长带领执行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说明法律后果及利害关系。19日凌晨1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我院账户,此案执行完毕,至此案结事了。
挥执行利剑,扬法网威严。面对切实解决执行难,雄县人民法院将以等不起的“急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执行“赶考”状态。今后的工作中,执行干警将始终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心无旁骛一起干,迎难而上努力干,凝心聚力真实干,抓执行、打老赖、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