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两名农民工兄弟郭某龙、郭某旺专程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感激之情。
2020年6月至9月,郭某龙、郭某旺在崔某东工地打工,工作结束后,崔某东为二人打下工资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无果,二人遂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崔某东给付郭某龙、郭某旺三个月工资。
判决生效后,崔某东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二人于2022年1月1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分管领导刘宝永同志高度重视并亲自调度指挥,执行干警克服疫情影响、牺牲春节休息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圆满执结。看着民工兄弟饱含感激的双眼,主办人雷法官表示这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全体执行干警的鞭策。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雄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优化案件流程,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群体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