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下午,雄县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三方庭审系统在羁押处所“在线出庭”,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张某某认罪认罚,庭审流程相应简化,在保证庭审效果的同时,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因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合议庭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七人组成,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021年以来,雄县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件,判处罪犯3人,有力打击了非法获取及泄漏公民手机号码、身份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各位公民,一方面,要树立起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另一方面,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尊重他人个人信息及隐私,避免触犯法律。
下一步,雄县法院将持续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力度,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