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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教指导为抓手,着力挽救罪错未成年人——雄县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者:李佳欣  发布时间:2023-05-16 14:36:14 打印 字号: | |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在第30个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雄县法院少年法庭在一起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中,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发出雄县首份家庭教育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该案中,两名被告人均为初中毕业待业人员,因交友不慎接触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在利益的诱惑下,参与到利用银行卡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跑分”“洗钱”活动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6月至8月期间,该团伙组织16人办理、使用银行卡共计25张,流入资金共计49.6387万元,经查证涉及32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27.71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考虑到二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减轻处罚。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深入了解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挖掘犯罪原因,发现其中一名被告人来自于单亲家庭,从小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对其管教方式较为简单粗暴;另一名被告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父母忙于外出务工,对其疏于管教。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因无收入来源、交友不慎,加之自身缺乏判断力,法治意识薄弱,被犯罪分子利用加入犯罪团伙,逐渐走向犯罪深渊。

为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护意识,做好家庭教育,法官在判决生效后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并针对两个家庭的特殊情况分别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首先,法官围绕案发起因与家长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一名家长称,“当初只想着多赚钱留给孩子,忽视了孩子的教育”,悔不当初。另一名家长则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教育的确有很大的问题,在孩子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关键时期,应当及时帮助孩子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随后,法官向双方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并对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两名被告人的家长均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帮助孩子走回正道,成长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雄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综合运用司法审判、心理疏导、回访帮教、司法建议、家教指导等手段,着力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一步,雄县法院将持续总结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经验,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加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营造全社会形成“依法带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雄县人民法院